条例概况:
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信访工作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在新中国信访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为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共6章50条,围绕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职责任务、处理程序、监督体系等进行顶层设计。
主要内容:
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
明确了《条例》的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对信访工作的地位作用、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及工作要求等作出规定。信访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
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信访事项处理程序
明确各类信访事项提出、受理、办理的形式、渠道、程序和方式,体现了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处理信访事项不同的程序要求。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信访工作监督体系
健全信访工作监督机制,对责任追究的情形和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以依规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为导向,每年对信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信访工作定位
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
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
各级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应当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下访,包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信访人权利和义务
权利
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信访人提出的检举控告类事项,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纪依法接收、受理、办理和反馈。
义务
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在信访过程中,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须自觉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禁止实施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等6类行为。
法律责任
信访人责任
信访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或者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存在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等情形的,由其上级机关、单位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有关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存在对待信访人态度恶劣等情形的,由其上级机关、单位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