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信访局工作职能
发布时间:2023-08-04 16:44 作者: 来源:市信访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市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并为市级领导接待上访群众做好服务工作;负责处理各级网上投诉平台和领导信箱的网上信访事项;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领导来信中提出涉及本市的信访诉求。

(二)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和上级党政领导及主管部门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有关单位落实各级领导对群众网上投诉、来信批示件的情况;负责交办各区县(市)和市直部门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三)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网上投诉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研判社情民意,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及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和决策依据。

(四)协同有关部门处理本市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和纠纷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协调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五)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开展信访工作和政策法规宣传及理论研讨;指导全市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大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

(六)抓好全市信访工作队伍的建设,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和推广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和湖南信访信息系统联通应用建设。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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