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关于向益阳云旅旅行社有限公司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益阳云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涉嫌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你单位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法作出(湘益)文综改字〔2026〕17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你单位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并将存款凭证、《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或《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银行担保承诺书》等相关资料上传至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
因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该文书即视为送达。
逾期拒不改正的,我局将按照《旅行社条例》第四十三条吊销你单位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熊亚妮 联系电话:0737-4225148
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长坡路77号益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403办公室
附件:(湘益)文综改字〔2026〕17号《责令改正通知书》
(湘益)文综改字〔2026〕17号《责令改正通知书》.pdf
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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