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益阳市优秀文旅宣传作品征集评比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2-12 15:34     来源: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作者:     浏览量:[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文旅资源宣传推广,提升“益山益水 益美益阳”文旅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助力全市加快打造文旅体康千亿产业,现面向全社会开展2022年益阳市优秀文旅宣传作品征集评比活动。

一、应征对象

广大摄影爱好者、短视频创作爱好者、媒体记者等

二、应征作品要求

本次活动征集评比文旅摄影作品、文旅短视频作品和文旅新闻作品3类作品。已参加2022年之前(含2022年)市文旅广体局(含直属单位)组织的其他相关比赛且获奖的作品、其他相关征集活动且被征集的作品,不纳入本次征集评比范围。

(一)文旅摄影作品

1.内容积极向上,紧扣益阳旅游资源(重点是旅游景区、景点)、自然风光、文化艺术、体育文化等,艺术性、观赏性强,单张作品原图2M以上。

2.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依托市级以上(含市级)有一定影响力的摄影类、旅游类、艺术类杂志、报刊或新闻媒体等对外公开发表,或者取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有一定影响力的摄影展参展资格,或者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有一定影响力的摄影比赛中获奖。

3.应征者必须保证对所应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作者仅为一人,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

(二)文旅短视频作品

1.内容积极向上,紧扣益阳旅游资源(重点是旅游景区、景点)、自然风光、文化艺术、体育文化等,艺术性、观赏性强,或者具有一定的创意性,单个视频时长1分钟以内。

2.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依托有一定影响力的视频号、抖音号等自媒体平台(发布账号关注人数不少于1万人)对外公开发布。

3.应征者必须保证对所应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作者仅为一人,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

(三)文旅新闻作品

1.内容积极向上,紧扣益阳文旅广体事业产业发展等,有深度、有影响力,或者有一定的创新性,原则上为相关媒体记者与市文旅广体局共同策划。

2.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依托市级以上(含市级)有一定影响力的媒体等对外公开发表。

3.作品涉及多个作者的,默认署名排名第一位的作者为第一作者(媒体记者与通讯员同时署名的情况下,不论排序,均默认媒体记者为第一作者);新闻作品如未署名记者,需提供记者所在媒体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明确作品第一作者及其他作者。

三、征集评比办法

1.个人申报

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组织作品申报,由作者本人于2023年3月12日前将《2022年益阳市优秀文旅宣传作品申报表》及相关佐证资料报送至指定邮箱,摄影作品需同步报送原始高清图片,短视频作品需同步报送无字幕的原始高清视频,逾期不再受理。

2.作品初评

市文旅广体局从申报作品中遴选出符合基本要求的作品,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议组参照相关指标对作品进行打分排名,各类别排名前12名的作品初步列为被征集评比作品。

3.资料补充

在规定时间内,初步列为被征集评比新闻作品(未署名的新闻作品)的记者需补充提供所在媒体单位出具的相关书面证明,初步列为被征集评比作品(仅通过纸质媒介发表)的作者需补充提供相关纸质媒介原件。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供相关资料,或补充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符合要求,则取消相应作品参评资格,并根据得分排名依次替补参评作品。

4.党组审议

初评情况报局党组审议,从拟纳入征集评比范围的作品中研究确定文旅摄影作品一等奖1件、二等奖2件、三等奖4件、优秀奖5件;文旅短视频作品一等奖1件、二等奖2件、三等奖4件、优秀奖5件;文旅新闻作品一等奖1件、二等奖2件、三等奖4件、优秀奖5件。

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如相关作品达不到预期效果,则空缺相应奖项。

5.网上公示

依托市文旅广体局官方网站对拟纳入征集评比范围的作品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被举报、投诉侵犯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作品作者不能提供证据有效排除举报、投诉成立的,取消该作品的参评资格。

6.作品评比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纳入征集评比范围的作品确定为被征集作品,由市文旅广体局向作者颁发相关证书,支付作品著作权使用费,其中一等奖作品每件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作品每件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作品每件人民币1500元,优秀奖作品每件人民币1000元。所有费用均为税前金额。新闻作品涉及多个作者的,第一作者为作品著作权使用费的接收对象。

7.作品使用

凡应征参评并获得作品著作权使用费的摄影作品作者、短视频作品作者、新闻作品作者,则视为同意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可长期在相关场合匿名使用被征集摄影作品、短视频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进行修改调整或与其他作品组合拼接使用),转载被征集新闻作品,或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在相关场合匿名使用、转载被征集作品。在使用、转载过程中,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或授权使用、转载的单位(个人)将不再支付原作者任何费用。

四、法律责任声明

在本次征集评比活动中及今后征集作品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应征者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征集作品产生侵权纠纷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取消相关作品参评资格;已获作品著作权使用费的,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有权追回相关证书和作品著作权使用费。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凡应征参加活动即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公告的所有内容。

作品报送邮箱:1900403756@qq.com;原件报送地址: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520室;联系电话:0737-4381099。


附件:1.2022年益阳市优秀文旅宣传作品申报表(摄影作品类).doc

      2.2022年益阳市优秀文旅宣传作品申报表(短视频作品类).doc

      3.2022年益阳市优秀文旅宣传作品申报表(新闻作品类).doc



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3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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