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备案)决定书益文旅广体许字〔2023〕1号
益阳春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你单位2023年2月3日申请的旅行社登记事项变更或终止经营备案的行政许可事项,本机关于2023年2月3日受理。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旅行社条例》第十二条、《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终止经营备案。
对本决定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益阳市人民政府(市司法局承办,地址:益阳市高新区鹿角园路155号)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桃江县人民法院(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太平街29号)提起行政诉讼。
许可(备案)事项:
1.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2.编号:L-HUN-09003
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3年2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