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备案)决定书(湖南洪凌旅行社有限公司)
湖南洪凌旅行社有限公司:
你单位2022年4月11日提交的旅行社登记事项变更或终止经营备案的申请及申请材料。本机关于2022年4月11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第十二条,《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令第30号)第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2年4月14日决定准予你单位登记事项变更备案。
许可/备案事项:
1.收回其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2.旅行社经营场所由原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润和星城56#57#58#幢1130房变更为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东坪镇城西社区大埠溪横岩塘二组。
3.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编号:L-HUN-100831
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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