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投诉案例(三)
发布时间: 2025-08-18 16:25     来源:湖南省文化和旅游质量服务中心 作者:     浏览量:[字体:  ]

  基本情况

  2025年2月10日,游客反映在韶山旅游景区旅游消费不满意问题。经调查,左某在未经旅行社委派的情况下,为该批旅游者提供导游服务。2025年2月16日,韶山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和商务局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经过

  经处理,退赔投诉人李女士不满意消费。经依法立案、调查、取证、审理,韶山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和商务局证实左某私自承揽业务,已责令左某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千元、暂扣导游证1个月的行政处罚。

  基本情况

  投诉人谭先生反映,6月21日,其报名的潇湘红旅行社郴州旅行团导游在带团乘坐大巴车途中推销苗药、东江鱼和臭豆腐等三无产品。经核实,谭先生是潇湘红旅行社带团大巴车司机,途中带团导游陈某向游客推销产品,部分游客试吃了样品,晚上到达酒店后游客(包括谭先生)购买了产品。

  处理经过

  苏仙区文旅广体局工作人员接到到投诉后,立即与谭先生和旅行社进行了沟通,告知旅行社其导游的违规行为,要求停止导游推销行为,督促旅行社积极与谭先生沟通退货退款事宜,已向游客退款1028元,并将问题线索移交郴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苏仙大队,依据法律法规对违规导游和旅行社进行处罚。

  相关提示

  导游须经旅行社委派,是我国旅游行业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旅行社委派制度要求导游接团必须通过正规渠道,确保行程、费用、服务标准透明可追溯。导游在广大游客朋友们在旅游时,请通过正规旅行社参团或者私人订制旅游行程,可提前要求查看导游的相关证件。途中如发现导游存在向游客兜售物品、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之举时,可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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