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信件主题: 关于投资项目结算审计
姓  名: 黄洁 联系方式 134********
信件内容: 我是某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中标后建设单位要求在合同内写“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请问这样做是否可行?
留言时间: 2019-11-11 11:53:27 留言IP: 127.0.0.1
信件回复
回复部门: 益阳市审计局
回复内容:

对于符合审计要求的项目,按以下情况办理:跟踪审计、决算审计项目,由主审人员对送审资料把关;结算审计项目,由专门人员对送审资料把关。所需资料清单请咨询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205办公室。
如遇下列情况,项目不予受理:
(1)结算审计资料不完整的;
(2)对计价原则等实质性内容未进行明确的;
(3)对益政办发〔2018〕16号明确的重大项目,超概算10%以上未经概算调整审批的;
(4)其他应予退回的情形。

回复时间: 2019-11-11 16: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