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
信件主题: | 交通问题 | ||
姓 名: | 陈宣安 | 联系方式 | 181********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本人于2019年驾驶一年二手摩托车行驶在益阳市一中路口,被交警以无证驾驶查扣,本人认罚,于第二天前往交警三大队交罚款,可是现场工作人员表示,需提供车辆购买发票,车辆信息,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我明确表示因为私人买的二手摩托,没有任何证件,工作人员以此为理由拒绝让我交罚款说无法处理,我在多次去交警队处理无果后放弃,可是我现在要学车搞驾照,发现自己个人信息有上次交通违规未处理的记录,我在网上用app也无法处理。打了交警电话也无法处理。我想知道这是不是为难人民群众,处罚能开,又不让我交,是不是不作为。本人陈*安。身份证43092119******4217,影响我整整四年了。求给个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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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 2023-02-06 09:55:48 | 留言IP: | 10.56.2.142 |
信件回复 | |||
回复部门: | 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回复内容: | 市长信箱办: 根据当事人反映的情况,我支队赫山大队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因该交通违章当事人只是在2019年前来大队进行过处理,最近未来大队咨询,考虑到当事人现在需要考驾驶证,已告知当事人需提供本人自诉材料后在大队的处罚中心进行处理。 感谢当事人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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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3-02-08 16:02: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