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上书要求解决南县宝塔湖7组无房户安置
  • 来信标题: 再次上书要求解决南县宝塔湖7组无房户安置
  • 来信时间: 2023-06-05 10:59:06
  • 来信内容:

    尊敬的益阳市规划局局长您好

      本人是南县南洲镇宝塔湖7组村民涂建国,联系电话18692161112,上次写就我组的拆迁安置不平等,暗箱操作等问题已经反应给了局长。但是南县至今无人联系我,就我反应的问题做出明确的答复。且昨天我姐到南洲镇拆迁办问陈红,得到的是这样无理的答复,陈红:你们是属于货币安置,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就一定需要给你们安置。堂堂国家公务员居然信口雌黄。我父亲是与我们的户口完全分开的,怎么我们是属于货币安置了,那给我们一分钱了还是说我们自己选择了货币安置呢?连一纸安置协议都没有给我们,哪里来的货币安置。其他人都安置了为什么我们不给安置,我们是属于7组的土生土长的老住户,收了我们的土地为什么不给安置,又哪条法律规定了,征收可以不给安置的。如果不给安置,其他人为什么有安置,难道仅仅是因为征收了他们的房屋吗?如果是,房屋征收补偿了没有呢?难道做2次补偿?还盼益阳市各级领导指挥南县切实做好拆迁安置工作。不让他们给党和国家抹黑。

  • 答复部门: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时间: 2023-06-06 10:22:05
  • 答复内容: 经核查信件内容,来信人为南县宝塔湖社区第七村民小组组民,根据《益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三条相关规定,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我局已于6月6日上午9:50通过党政协同办公系统将转办单发送至南县人民政府。并建议来信人直接拨打市长热线12345,转办至南县人民政府进行答复。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