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介入调解
  • 来信标题: 请求介入调解
  • 来信时间: 2023-08-25 16:28:01
  • 来信内容:

    关于调处矛盾纠纷的意见信

    本公司湖南湘鹿农业装备有限公司与郭梓锡的货物纠纷案,现请求益阳资阳区政府或者迎风桥镇司法行政部门予以调处。

    基本情况:

       2020428日,郭梓锡借了我司一台农机,型号为东方红牌MF704拖拉机,郭梓锡是迎风桥邹家桥村人,经营了一个家庭农场,类似于农业合作社。其借农机的原因是2019年向我司购买了一台同类型农机,使用了一年多后,机子不太好用,其与我司工作人员商议后,他将机子卖掉了,由于正值农业生产阶段,郭梓锡便向我司借一台农机解决生产问题,我司从东方红厂家处申请,厂家同意将留存我司的一台MF704(4)型农用拖拉机借给郭梓锡使用,他本人写了借条,载明了借机子事项并承诺2020年底归还。

       2020年底他并未如期归还,我司理解他农业生产的难处,也没有刻意为难他,20221030日当天,他本人跟我司老板王建军微信沟通,确定使用到20237月,并支付了一年的租金1500元。

       结果到了20237月底跟他沟通偿还农机的事情时,他却拖延和敷衍,以转卖之前的机子并非自己的意思,之前的机子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他损失等一些借口,拒绝归还机子,我司委派律师,委派工作人员跟他沟通,他仍然以这个理由拒绝。

    我司认为,郭梓锡强占我司机子不给的行为属于违约,也是违法行为,我司的权益受到了侵犯。

      我司希望资阳区政府或迎风桥镇政府介入这个纠纷,我司不希望去打官司,现在法院案子也太多了,打官司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希望政府能居中调解,维护我司合法权益。

  • 答复部门: 益阳市司法局
  • 回复时间: 2023-08-29 15:17:13
  • 答复内容:

    彭思亮你好,你在市长信箱反映的情况我们已收悉。根据属地原则,我们已交由资阳区司法局进行办理。据初步情况反馈,资阳区迎风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已联系双方当事人,并将尽快组织双方当面进行协商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