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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
戒毒人员
来信标题:
戒毒人员
来信时间:
2015-06-29 19:51:23
来信内容:
看他判刑几年
答复部门:
益阳市司法局
回复时间:
2015-07-06 09:32:40
答复内容:
你好:
首先要向你明确一下,强制隔离戒毒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手段,所以不是你所说的“判刑”。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为两年,自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算。
益阳市司法局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