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方面的问题
  • 来信标题: 司法方面的问题
  • 来信时间: 2015-06-01 02:10:10
  • 来信内容: 我有一丘田租给人家,当时没写协议,现在己经六年了,我要收回来,可人家不给,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要回来。找政府已经二年了一直没有解决,不知可有快速的解决方法。
  • 答复部门: 益阳市司法局
  • 回复时间: 2015-06-11 09:31:18
  • 答复内容:
    杨泽兴: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你具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主体资格,而其他人对你实施了相关侵害行为,你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需具体咨询,可拨打法律援助热线12348或0737-4225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