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社保与农保的冲突
  • 来信时间2014-05-27 18:58:48
  • 来信人 邹**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是不是两种保险不能同时交 ?如交了以后能领吗 ?如不能领怎么退农保? 我们两口都是在职员工 ,家里也都交了农保,希望能够有个明白此时的人说一下,谢谢 .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大通湖区
  • 答复时间2014-06-01 18:58:48
  • 答复内容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在书记信箱咨询的“社保与农保冲突”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两种保险能否同时缴纳以及能否同时享受两种待遇的问题。根据现行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个人不能同时参加两种类型的养老保险。如果同时交了两种类型的养老保险,需终止其中一类养老保险,退休时也不能够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只能享受其中一种。根据2014年7月1日起将要实施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以下简称新农保)。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待遇的,终止并解除新农保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新农保养老金的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新农保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2.关于新农保退保的问题。如您在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同时还参加了新农保。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 :“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新农保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下同)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新农保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您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书面退保申请和镇人社服务中心证明,到大通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102室办理即可。
       如您还有什么需要了解或者不清楚的,可致电0737-5664772进行咨询,我们将热忱为您解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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