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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 标题离婚
  • 来信时间2019-11-23 16:01:01
  • 来信人曹莹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想质询下离婚方面的事情,我是异地婚姻,老公是四川的,但是结婚证是在益阳办理的,老公已经恶意失踪快两年了

    对我们母子不闻不问,如果我起诉离婚可以在益阳当地法院起诉吗?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益阳市民政局
  • 答复时间2019-11-27 11:14:51
  • 答复内容

    曹莹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您需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益阳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27日

  • 满意度 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