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标题: 南大网吧检举
- 来信时间: 2019-10-01 11: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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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根据国家法规学校附近不得开设网吧。。为什么南大的焦典网咖可以开设。并且还在沅江市文体新局上公示出来了。而且还是在国庆期间开设。难道国家的法律法规就这样无视吗?是不是钱到位什么都可以。。如果不给解释我就一直举报下去
- 答复部门: 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回复时间: 2019-10-11 2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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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关于对沅江市南大膳镇“焦典网咖”举报的核查情况反馈
市长热线办:
2019年10月1日,你办转来市民对沅江市南大网吧举报,“根据国家法规学校附近不得开设网吧。为什么南大的焦典网咖可以开设。并且还在沅江市文体新局上公示出来了。而且还是在国庆期间开设。难道国家的法律法规就这样无视吗?是不是钱到位什么都可以。如果不给解释我就一直举报下去”。收到此举报,我局高度重视,2019年10月8日国庆收假上班第一天,由分管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副局长陈腊春,政策法规科(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改革科负责人组成调查组,赶赴沅江市南大膳镇行了现场调查。
经查:沅江市南大英雄网吧《营业执照》成立日期2015年9月25日,《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2016年7月11日,经营范围: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投资人:王平,终端台数80台,经营地址:湖南省沅江市南大膳镇六合村。因该网吧进行了升级改造,2019年9月17日,网吧投资人依法向沅江市文旅广体局申请变更名称、投资人、终端台数。申请由原名称:“沅江市南大英雄网吧”变更为“沅江市焦典网咖”;原投资人:王平,变更为现投资人:卜希彬,原终端台数80台变更为现在的终端台数60台。目前,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依法予以受理了申请人的变更申请,并按照相关法规对拟变更事项在部门网站进行公示,许可审批事项暂未办结颁发新《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现场调查该网吧经营地址没有发生变动。为确定该网咖与沅江市南大膳镇中心学校的实际距离,我局调查人员用皮尺测量,测得该网咖经营场所前门出入口与沅江市南大膳镇中心学校正校门出入口的距离是220米,该网咖后门消防安全出入口与沅江市南大膳镇中心学校正校门出入口的距离是201米。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
非常感谢沅江市民对网吧设立审批的关注监督,我局将责成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依规严把设立审批关。
特此函复
益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