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部队要求退还跳伞等级津贴
  • 来信标题: 原部队要求退还跳伞等级津贴
  • 来信时间: 2025-07-16 18:02:34
  • 来信内容:

    在部队时是根据累计跳伞次数来确定跳伞等级津贴的,我一直是按这个文件领取的,最近部队联系我说2015年制定了一个新文件,第一年跳了伞正常领取,第二年没跳伞,等级津贴减半,第三年没跳伞,等级津贴清零,我们都不知道这个文件,这个文件都没有传达,现在部队里面出了问题,要我们退钱,不知道应不应该退。第一,这个文件上面直接制定的,没有下发传达,导致我们没人知道这个文件。第二,部队不安排跳伞任务,我们也没办法跳伞。第三,单位领导安排我们在飞机上投放,说也算我们跳伞。这个错不在我们,现在部队不管这些,强制要求我们退钱,这合不合理?

  • 答复部门: 益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回复时间: 2025-07-21 09:38:25
  • 答复内容:

    胡华同志,你好! 7月23日你通过市长信箱反映《原部队要求退还跳伞等级津贴》的信件,我局已收悉,你的诉求为部队要求你们退还发放的相关津贴。经查,这项工作不在我局职责范围内, 建议与原部队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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