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士官社保接续咨询
  • 来信标题: 转业士官社保接续咨询
  • 来信时间: 2021-06-21 11:34:34
  • 来信内容:

    局长您好,请问2021年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的社保接续问题是怎么规定的,请求解答,谢谢!

  • 答复部门: 益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回复时间: 2021-06-21 17:05:04
  • 答复内容:

    网民黄超峰:

    您好!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文件规定: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以其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按规定参加安置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士兵个人缴纳,军地相关部门协同做好保险关系接续,确保待遇连续享受。

  • 满意度: 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