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标题: 公司骚扰
- 来信时间: 2019-06-12 1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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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胡琪,我要举报沧水铺口味王的骚扰。以前是沧水铺口味王的一名储备干部,在沧水铺口味王从事质检员工作将近半年,于2019年4月初离职,口味王于4月18号发放工资,发放工资为4100元,实际收到4100元。大约在五月中旬左右口味王联系我说我的工资发多了,要求我退还1400元给口味王公司,我拒绝。拒绝理由有如下两点:1.工资是口味王自己计算及核实并发放的,我并没有参与其中。2.工资条与我收到的工资无误,以及自己计算后并无差别,口味王公司没有任何理由说让我退钱就退钱,我认为这份工资是我自己合理合法应得的。
在我拒绝退钱之后,口味王不停的打电话给我的父母进行骚扰,说我不退钱就报案,找我村里面出面什么的,我不胜其烦,后联系口味王明确表明这份钱是我应得的,拒绝退还。并且向他们表明我已经是一名成年人,可以自己处理自己的事情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应该去骚扰我的父母及我的亲戚朋友们,如果再次进行骚扰我将到派出所报案告他们骚扰。
2019年6月11日村里面给我父亲打电话直接要求我退钱,后村书记又给我叔叔打电话让我退钱,我认为村里面未联系我了解事情原委直接要求我退亲并不合理。所以我当天联系了鱼形山派出所,但是鱼形山派出所给出的结论是口味王并没有到我家里面去也没有给我造成生活困扰无法立案,建议我联系口味王去派出所当面解决。
口味王拒绝,认为要报案也是她们报案。我依然表明我的想法,口味王可以直接报案并让派出所联系我,我相信派出所会给出合法合理的评判,但口味王对我父母以及我村里面的骚扰给我和我父母以及我的亲戚带来了生活及精神上的困扰和伤害,也对他们的名誉造成了损失,甚至将来也很可能会对我的小孩造成心理伤害。
因此我强烈要求口味王为此事作出解释,并向我们村里面所有的知情人士进行解释。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我有资格在法律的保护下维护自己合法的正当权益。感谢领导的辛勤阅读。
此致
敬礼!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沧水铺三眼塘人士
胡琪
2019年6月12日
- 答复部门: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 2019-06-13 14: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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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你好,此问题不属于我局业务范围。请向相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