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18〕2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湘政发〔2014〕24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9〕2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联合财政局起草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本局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确保其统一性、有效性、合法性,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划性文件管理》《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11月25日前通过下列方式反馈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传 真:0737-6501181
2、电子邮箱:15648861@qq.com
3、通讯地址:益阳大道东1089号世纪大厦1634室
4、联系电话:市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4243923
市人社局法规科:6501526
附件: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