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独生子女补贴
  • 来信时间2014-02-27 09:37:19
  • 来信人 袁**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领导好!我是百纺公司的退休职工,已领独生子女证,请问怎么领取一次性补贴的独生子女补助,是在原公司还是民政局呢?需要什么资料?(2014.2.25)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信息和数据中心
  • 答复时间2014-02-27 09:37:58
  • 答复内容网友: 你好! 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09年10月22日以湘政发【2009】34号文件下发了《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并在网上公布,且明确自公布之日起实行。2010年8月1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成立了以副省长甘霖为组长领导小组,并出台了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各地迅速开展试点工作。   益阳市于2010年9月在资阳区和安化县进行了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始后各地遇到了《办法》中没有涉及的很多具体情况下,主要有以下几种:1、2003年1月1日前的退休人员中没有享受增发本人退休工资5%的独生子女父母不能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2、1998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退休手续的视同享受的5%的待遇反响强烈;3、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金太少,即没办法和5%的退休金比也不能和农村的奖励金比;4、一部分没有改制、倒闭、破产的企业退休人员中的独生子女父母待遇其单位没能力支付;5、一次性奖励金的落实还存在政府财政承受能力的问题。   鉴于以上原因,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更广泛地调研,力求使《办法》更完善、合理、更贴近老百姓。并于2011年9月组织省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厅、省国有资产厅等相关部门分别在我省的株洲、衡阳、岳阳、常德等市州进行了调研,2012年12月21日省委党委会在听取省人口计生委工作汇报后明确表示,城镇奖扶制度2013年年底一定要确定下来。但由于种种原因到目前为止尚未出台,因此,南县也尚未落实。   让我们共同期待调整后的新政策!    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2月26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