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2年退伍军人一次性补助经问题
  • 来信标题: 关于12年退伍军人一次性补助经问题
  • 来信时间: 2015-05-28 14:47:57
  • 来信内容:

    领导您好; 我是12退伍的士兵,听我战友说从11年开始就有当地一次性补助经领取,到当地民政局去开了卡,我问那里领导什么时候能拿到钱,他也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只是让我等通知,但我有点疑虑,我退伍三年了都没有等到一个通知叫我去领钱,现在办好卡叫我等通知,会不会又三年没消息?还有我有9级伤残军人证 当时我去上户的时候也没有人跟我说退伍后伤残军人还要办理手续,直到13年我去打听残疾优抚款时他说我没有办理,没有报到省里去,请问我13年的优抚款是不是就没有了? 请领导为我解答,谢谢

  • 答复部门: 益阳市民政局
  • 回复时间: 2015-06-02 12:40:58
  • 答复内容:

    1、根据新修改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在部队领取了一次性退役金的退役士兵,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益阳市范围内统一为2000元/年。 
    2、退役士兵凭退伍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据了解,我市12年、13年、14年均已发放。 
    3、根据《伤残抚恤条例》之规定,退役士兵回原籍报名时属伤残军人的,须持原始档案材料由县级民政部门上报市级或省级定点医院复查后由市级统一上报省级民政部门,并从认定之日发放伤残优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