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救助信息求证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求证信息
赫山区兰溪镇鄢家垸村蒋家塘组村民舒有光(原蒋家塘村合并到鄢家垸村),家庭人口6人。父母年近七旬,在家照顾大孙子生活和学习。舒有光夫妇因小儿子患白血病四处求医,花费医疗费用累计近70万元。舒有光夫妇为子求医花费巨大,向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发布了求助信息,望得到有效资助。民政部门在知晓其情况积极予以了相关救助,将其家庭成员2人纳入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低保金260元/月。并告知了其家庭整理好病情诊断书、医疗费用发票等相关资料,通过兰溪镇民政办申请医疗救助。兰溪镇民政办委托鄢家垸村村委关注舒有光家庭,按政策要求协助申请相应救助。
二、相关政策
根据《益阳市城乡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凡持有《益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益阳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益阳市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城乡特困家庭成员以及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需要特殊救助的人员,因患大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以至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均属城乡特困家庭医疗救助的范围,政府给予适当救助。医疗救助的疾病种类、救助范围、救助标准、救助金发放时间和方式等由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咨询信息
当前如果您家庭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可以向当地区县民政部门申请救助,详细请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联系电话:
赫山区社会救助管理局: 4421129
益阳市民政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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