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复西路扩建问题
  • 来信标题: 关于康复西路扩建问题
  • 来信时间: 2025-06-11 12:52:36
  • 来信内容:

      请   示

      益阳市应急管理局:

      我司是为水鲜产品运输销售提供加水、加氧、加冰配套服务企业,为沅江市最大的水鲜产品经销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我司于2007年迁入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太白社区汲水港(G234旁),2023年总投资4920万元,占地26.57亩。生产区建有液态氧气罐2个(30吨/个)、二氧化碳罐1个(20吨)、氩气罐1个(15吨)。液态氧储罐属于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其管理需严格准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确保储存、使用安全。《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有关条款,根据新公路规划方案,公路与危险化学品的距离不够,违反相关公路保护条例。液态氧储罐与明火、易燃物、建筑物的间距需符合GB50016和GB50177(氧气站设计规范)要求(如≧25米)。

      2025年4月份,政府调整了我司厂区周边的建设规划,在距我司液态氧储罐20米处修建公路。该公路的修建,不仅导致我司面临明年年检中无法过检,更为严重的是,公路与液态氧储罐之间的间距不符合国家标准,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请求贵局对我司反映的情况予以查处。

      2025年6月11日

      联系人:庄朝晖,1397374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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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604eae87286ff00f4b3dbae96f77875.jpg

    附件3:31913ee4d379140dcb2e4ac35e3479f.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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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复部门: 益阳市应急管理局
  • 回复时间: 2025-06-18 09:17:24
  • 答复内容:

    市民:

    您好!您于6月11日关于“康复西路扩建问题”的来信我们已阅办,现回复如下:

    6月17日,我局安排执法人员对湖南泰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源公司”)危险化学品贮罐区及周边新规划的康复西路情况进行核查,并查看了由沅江市城投公司提供康复西路规划设计图纸经核实,泰源公司贮罐区建有2个30m3液氧贮罐、1个20m3的二氧化碳贮罐、1个15m3氩气贮罐,泰源公司危险化学品贮罐区旁的道路正在进行路基施工,其规划设计图纸中标注路宽21米,两侧设计有3.5米宽的人行横道,人行横道边缘距泰源公司贮罐区气化器旁栏杆为15.9米,栏杆距离氧气贮罐外壁约3米,即康复西路路边距氧气贮罐外壁约22.4米。依据《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2013)第3.0.4条和表3.0.4(氧气站火灾危险性为乙类的建筑物及氧气贮罐与其他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的规定,氧气贮罐总容积≤1000m3与厂外道路(路边)距离要求不应小于15米。现泰源公司氧气贮罐(总容积60m3)与厂外道路(康复西路)路边距离大于15米,其距离满足《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2013)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协调沅江市道路主管部门对道路等级、保护距离进行确认。

    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益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