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沅江市政府及职能部门违法行政、纵容建筑安全生产乱象的实名举报
  • 来信标题: 对沅江市政府及职能部门违法行政、纵容建筑安全生产乱象的实名举报
  • 来信时间: 2016-06-11 16:45:44
  • 来信内容:

    对沅江市政府及职能部门违法行政、纵容建筑安全生产乱象的实名举报

     

    尊敬的益阳市安监局领导:

         我是原沅江市酿酒饮料厂的下岗人员廖和平。中共党员(原沅江市酿酒饮料厂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自2014年起,本人目睹了沅江市建筑市场合法与非法的抗争及沅江市同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违法违规,抗拒执法的种种事实,倒卖三无混凝土输送到沅江市区的知名楼盘,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协。现向贵举报一些乱象情况。近年来由于沅江市政府及职能部门违法行政,纵容建筑安全生产乱象使得沅江建筑行业安全生产问题频发,即使我们坚持数百次的实名举报问题也得不到有效解决。

    纵容“黑站”非法建站、生产,致两人死亡;不彻查生产、倒卖劣质混凝土行为,留下了大量建筑安全隐患。

         沅江市同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同兴公司),是益阳、沅江两级政府认定的“三违”企业,至今未取得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资质。从2013年至今,该公司违法建站、生产,在此过程中造成两人死亡。该企业未通过报建、规划设计擅自建站,将工程项目承包给无资质的个人承包,水池未使用就开始漏水,前来安排补漏的施工员在安排好补漏工作离开该公司大门不远即车祸身亡,这是其一。其二,混凝土生产部门对员工专业技能要求很高,员工上岗必须通过技能培训,该企业在安全生产培训方面把关不严,导致在输送混凝土的过程中一名员工从楼上摔下而身亡。

    两条鲜活的生命都没有引起他们的反思,建站后开始大肆违法生产,至今已非法生产、销售4.27万立方混凝土。期间不顾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向装好混凝土的搅拌车里掺水,以次充好,以假冒真(见湖南都市频道的真相大追击栏目的报道)。还变本加厉的将其他地区的劣质混凝土运输、倒卖至沅江各工地。该公司将劣质预拌混凝土源源不断的输送至股东自己施工的建筑工地,形成劣质混凝土生产、销售、使用一条龙的黑色链,造成了大量建筑安全隐患。

         

         为此,本人及一批有社会良知的沅江人通过电话、短信、书面材料,向沅江市政府、住建局、国土局等部门进行了1000余次实名举报仍无济于事,尽管在全国部署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大背景下,沅江市政府也开展了专项行动,对同兴公司进行了200余次行政执法,但同兴公司却越打越嚣张,越打越强大。归根到底,是由于沅江市政府及职能部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导致。沅江市政府及职能部门的个别领导和少数执法人员,已经与同兴公司结成了经济利益共同体,对同兴公司明打击暗支持,边打击边许可,假打击真纵容的答案。

    穷尽手段,为同兴公司获得合法外衣提供公权力支持。

    同兴公司属于“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必须依法取缔的“三违”企业,但沅江市政府个别领导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少数执法人员受利益驱使,为本应依法坚决取缔的同兴公司获取合法生产资质,提供政府公权力支持。

     1、公然违反国务院防止产能过剩的要求,将违法企业纳入行业发展规划。沅江市住建局无视沅江城区实际,强行编制了一个假大空的混凝土行业发展规划,将沅江城区混凝土搅拌站由两个变成三个,将同兴公司堂而皇之纳入规划发展之中。

      2、违法为同兴公司予以行政许可的初审。沅江市国土部门对同兴公司非法转让、占用土地,在申请沅江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仍然为同兴公司颁发国土使用许可;规划、国土部门在土地性质尚未确定,在同兴公司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提前5个月为同兴公司签署工业用地意见;规划部门未经沅江市大列会集体审批,私自为同兴公司颁发规划许可;住建部门明知洞庭湖大堤外禁止新建工业项目,却为同兴公司颁发建设许可证,并且将同兴公司取得的违法行政许可继续上报益阳市住建局,要求予以生产资质的行政许可。

      3、将公共资源拱手奉送给同兴公司。一是不经公开拍卖,擅自允许同兴公司生产商品混凝土。二是低价租赁土地给同兴公司给国家财政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同兴公司现有违规建成的搅拌站位于沅江市塞南湖,该宗土地本为市政府名下一机构以1187万元价格公开拍卖取得并负责三通一平,却转手以每年24万元的价格租给同兴公司,所得租金还不足拍卖金的利息。

     

    我的诉求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

    一、希望贵局介入调查,督促沅江市政府依法坚决取缔三违企业——同兴公司;

    二、对沅江市同兴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从安全生产的角度,严查安全隐患

    以上举报,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热切期盼贵能关注此事,如有需要我将随时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据材料。

     

                       2016610

  • 答复部门: 益阳市应急管理局
  • 回复时间: 2016-06-16 16:01:17
  • 答复内容:

    您好

    关于你反映同兴新型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市安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市安监局行管科和沅江市安委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核实和调查,经调查和现场核实认为你所反映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内容与现场核实和调查的情况不相符合。

    一、该企业不属“非法企业”,该公司于2008年3月14日已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混凝土搅拌生产许可证正在申报办理中。

    二、2014年9月同兴新型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用地、规划、环评和建设施工许可等手续后,于2015年5月基本建成,现场检查没有发现生产的情况。

    三、经走访当地群众、企业员工,查阅主管部门事故报表,该企业自设立至今,没有发生人员死亡事故。

    我局将加强对同兴新型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企业在混凝土搅拌生产许可证没有办理好之前不得安排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