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益阳烈士纪念广场提质改造工程设计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6-25 09:38     来源: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
采购合同编号:20200681601
采购人(全称):益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益阳烈士纪念广场提质改造工程设计
(2)项目内容:1、入口牌坊需要使用干挂法重新挂贴大理石 2、广场台阶及花池底部设置截水沟,将广场与山体雨水引入地下排水系统。 3、纪念碑的排水系统进行重新设计,并对基座进行填缝修补措施。4、更换排水沟盖板,圆形排水孔更换为条形排水孔。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2  项目经理: 柳肃。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5000
 大写:柒万伍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参数/技术说明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C1003-工程设计服务  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益阳烈士纪念广场提质改造工程设计费用    1  项   75,00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06月24日,履行期限:30天。
地点:益阳市秀峰公园内
方式:提交烈士纪念广场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方案文本及施工图纸
4.付款
1、第一次付费:合同签订并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0日内 第二次付费:施工图提交,按意见修改并通过、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0日内 第三次付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0日内;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06-24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06-18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孙坤流 法定代表人: 邓铁军
委托代理人 毛竹 委托代理人: 田长青
  话:   话: 
  真:    真:
  开户银行: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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