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系列科普(三)| 医生,我刚上班时什么病都没有,现在得了病肯定是职业病!真相是……
发布时间:2024-04-23 15:16 作者:谭聪 来源:职防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医生,我刚上班时什么病都没有,现在得了病肯定是职业病!

益阳疾控带你认识职业病

  咨询一:

  一快递小哥前来咨询:自述刚入职收发快递行业3个月,因年轻力壮,每天卖力工作,不久前腰痛上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

  专家解读:

  腰椎病不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名单内,不是法定的职业病,是与职业(工作)相关的一种疾病,常见的职业相关疾病还有神经衰弱综合征、慢性支气管炎、糖尿病、消化性溃疡等,这些疾病与工作有联系,但是也可以见于非职业人群中,当职业相关疾病发生在职业人群中,由于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会使原有的疾病加剧、加速或复发,或者劳动能力明显减退。对这个快递小哥而言,本来他腰椎间盘突出的发病是在未来的某个时间,但是由于他每天工作劳动强度过大,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加速了发病。

  咨询二:

  一位65岁大爷前来倾诉:在某食品加工厂干了三十年,上班的地方有面粉扬尘,最近检查出来是肺癌早期,医生,我刚上班时什么病都没有,就是因为我每天工作吸灰才得了肺癌,我肯定是职业病。

  据了解,大爷上班时戴的是医用外科口罩,每天的工作就是把面粉倒入机器,观察机器运转情况。从20岁开始抽烟,每天约抽一包烟。

  专家解读:

  什么是职业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如何判断是职业病?

  01必须有劳动关系,患病者应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0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0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0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所列的职业病。

  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其中职业性肿瘤包括11种: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7.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8.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9.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10.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11.β-萘胺所致膀胱癌。

  职业性肿瘤指在工作环境中接触致癌因素,经过较长的潜隐期而患的某种特定肿瘤,职业性肿瘤的诊断前提是有明确致癌物的长期职业接触史,显而易见,本案例中大爷在工作中没有接触过石棉、氯甲醚、双氯甲醚、砷及其化合物、焦炉逸散物、六价铬化合物或毛沸石,大爷所患肺癌并非职业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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