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诊断标准 900804
发布时间:2015-08-24 00:00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疾控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试行) 

  【分类号】 2360029004
  
  【标 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试行)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卫生部
  

  【颁布日期】 900804
  
  【实施日期】 900804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防疫类
  
  【文 号】 
  
  【名 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试行)

  肺结核
  
  一、疑似病例:
  
  凡符合下列项目之一者:
  
  1.痰结核菌检查阴性,胸部X线检查怀疑活动性肺结核病变者;
  
  2.痰结核菌检查阴性,胸部X线检查有异常阴影,病人有咳嗽、吐痰、低烧、盗汗等肺结核症状或按肺炎治疗观察2-4周未见吸收;
  
  3.儿童结核菌素试验(5个单位,相当于1∶2000)强阳性反应者,伴有结核病临床症状。
  
  二、确诊病例:
  
  凡符合下列项目之一者:
  
  1.痰结核菌检查阳性(包括涂片或培养);
  
  2.痰结核菌阴性,胸部X线检查有典型的活动性结核病变表现; 
  
  3.肺部病变标本、病理学诊断为结核病变; 
  
  4.疑似肺结核病者,经临床X线随访、观察后,可排除其他肺部病变;
  
  5.临床上已排除其他原因引起之胸腔积液,可诊断结核性胸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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