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更换补发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2 11:20 作者: 来源:益阳门户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关于更换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7〕85号)及《转发人事部〈关于更换补发事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1998〕7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申请人因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遗失、损坏或证书信息错误,申请更换、补发资格证书时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基本原则

(一)分类管理原则  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更换、补发,由原发证单位(部门)负责受理和补发。

认定和评审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更换、补发,由人社部门负责受理和补发。

(二)分级管理原则  2017年前获得的高级资格证书遗失的,由市专技科审核当事人申请材料后直接办理;信息错误的,由市专技科审核当事人申请材料后,到省人社厅专技处办理信息修改手续后补发证书。2017年及以后获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遗失的,由市专技科审核当事人申请材料后,到相应专业高级职称评审部门办理证书补发;信息错误的,由专技科收集材料统一到省人社厅专技处办理信息修改手续后,再到相应专业高级职称评审部门办理证书补发。

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更换、补发由专技科受理后直接办理。

(三)凡遗失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新闻出版部门批准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上登遗失申明,申请原证件作废,未登报申明作废的不能补发新的证书。

(四)所有符合申请补发人员必须统一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附后)。

二、申请资料

(一)证书遗失办理资料

1、登有遗失申明的报纸原件(遗失证书名称、姓名、专业、证书编号或证书管理号);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

(二)证书错误办理资料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

三、受理单位:

益阳市人社局专技科(世纪大厦十七楼1708)

电话:0737-4222644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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