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人社函〔2016〕14号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
中级职称评委库委员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中央、省驻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发﹝2016﹞9号,加强职称评审组织建设,扩大入库委员数量,优化入库委员结构,提升评委库质量,结合《关于推荐我省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的通知》(湘人社函58号)文件精神,按照评委库定期调整制度,现将我市原组建的各系列(专业)原中级职称评委库进行全部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委员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学习职称政策,有奉献精神,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有参加评审的时间和精力,身体能适应评审工作要求;
(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应职称并受聘3年以上,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教授或学术、技术人才, 具有担当本专业(本学科)评审的专业能力和学识水平。
二、建库要求
(一)各评委库一般应按出席中评会(学科评议组)评委人数5倍及以上的比例组建,规模较小的系列(专业)评委库按出席中评会(学科评议组)评委人数3倍及以上的比例组建;
(二)入库委员应具有权威性、代表性,可跨部门、跨区域、跨单位从同行专家中遴选,专业组成要覆盖参评人员所涉及的学科;
(三)每名专业技术人员最多只能被推荐和遴选为2个评委库人选。对有不良反映、诚信缺失、被举报存在问题的人员,不得纳入评委库;
(四)注重入库委员学科、专业、年龄等结构比例, 45岁左右的中青年委员应占1/3以上;
(五)评委库委员每3年进行一次调整,名单不对外公布;
(六)逾期未按要求推荐入库委员并组建评委库的系列(专业),不得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三、推荐报送程序
(一)拟入库人选须由2名本学科领域专家实名推荐或基层单位业务部门推荐。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查并将相关材料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后,为其填写《 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表》(附件1)报区县(市)职改办、市直或中央在益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二)各区县(市)职改办、市直或中央在益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后,汇总合格人员的《 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表》报系列(专业)职改办。系列(专业)职改办对报送人选进行考察、遴选和审核后,确定合格人员名单。
(三)系列(专业)职改办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后,于7月30日前将《 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花名册》(附件2,附Excel电子文档)报市职改办审批行文,确定评委库委员。
四、其他事项
(一)各开考系列和高校系列中级评委库不需要组建。
(二)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评委库的组建工作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复同意《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评委库建设是职称评审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区县(市)、市直人事职改部门要高度重视中级职称评委库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坚持标准和条件,真正将政治思想过硬、原则性强、学识水平高、业务能力突出的优秀专家推荐入库,并按期完成报送工作。
附件:1.《 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表》中级推评委附件1.xls
2.《 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花名册》中级附件2.xls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