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全市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6 00:00 作者: 来源:龚正平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人社函〔201225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全市失业人员和

农民工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373号)精神,结合我市近几年开展就业培训工作的实际情况,市局决定于今年910月组织开展2013年全市失业人员、农民工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参照招投标公告,网址:http://jyzx.yiyang.gov.cn

二、认定程序

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其认定程序为: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2、全市拟承担政府补贴类职业培训的培训机构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标书(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8号)。

3、拟承担政府补贴类职业培训的培训机构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和发布的招标培训公告,确定拟培训职业(工种)和培训人数,制定培训计划、选定培训教材,并填写《益阳市职业培训定点机构投标书》,经市、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后,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时间和地点报送有关投标资料。

4、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及有关专家分别组成评标小组,在招标公告确定的评标时间进行评标。

5、评标小组依据《益阳市招标培训评估细则》,对培训机构送达的投标文件和《投标书》进行审查,重点对培训机构专业设置、培训条件、机构管理、培训质量和地域分布五个方面进行评议。经评议合格的视情进行实地勘验,核实设备设施等有关情况。

6、评标小组根据材料审查和实地勘验结果,出具书面评标报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合格的培训机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复核认定。

三、工作要求

12013-2014年度全市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培训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统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区县(市)人社部门要切实做好宣传和初审工作,推荐优秀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招投标。

2、申请定点机构,其专职教师必须全部参加社会保险。

3、各区县(市)要从严掌握,严格控制,宁缺勿滥,根据实际培训任务需要和市场需求确定培训机构个数,原则上每个区县(市)不超过3个定点培训机构(高新区、大通湖区不超个2个)。

4、从2014年起,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各区县(市)要按照市局通知要求统一时间、统一步骤、统一数量开展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工作。

5、各区县(市)和拟承担政府补贴类职业培训的培训机构要按照招投标公告的相关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6、联系方式:

1)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蒋瑛  联系电话:4111629(传真)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刘双江  联系电话:4247946(传真)

 

 

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就业 培训机构 认定 通知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29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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