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益阳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单位名单公示(二)
发布时间:2021-12-07 10:22 作者: 来源:益阳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依据《湖南省人社厅  湖南省发改委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征兵办关于延续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13号)及《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知》(益人社函[2021]41号)文件精神,益阳市本级通过湖南省失业保险系统主动返还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不再要求申报企业提供资料。

经核实,下列单位共18家(含人力资源企业)符合2020年度返还条件。其中人力资源企业10家,返还标准和裁员率以实际用工单位的性质为准;非人力资源企业8家,均为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金的60%返还。返还总金额148643.48元,现予以公示。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3号)文件第一条“被列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黑名单和司法部门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以享受稳岗返还”规定。对上述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以及对上述公示单位有其他异议的,可进行信函举报、电话举报或当面举报。凡来信或来电举报者,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否则不予受理;凡来访者,要说明真实身份和单位,反映情况后要在来访情况登记表上签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

受理部门:

益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益阳市迎宾路555号益阳市市民服务中心,电话:6501349)

益阳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益阳市梓山西路,电话:6102230)。

邮编:413000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7日

   附件   市本级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单位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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