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发布时间:2019-02-18 15:41 作者: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人社监决字〔2019〕1号

单位名称:湖南益鑫泰麻业纺织服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益阳市长益路10号

法定代表人:盛建锋

2018年12月7日,我局接到益阳市社会劳动保险处案件移送书(益市社险案移字〔2018〕4号),称2018年11月16日收到省委巡视组信访交办件,湖南益鑫泰麻业纺织服饰有限公司未依法按时足额为员工李定坤等17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请求我局依法查处。我局于2018年12月13日依法立案。经调查,情况属实。2019年1月4日,我局依法向你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益人社监令字〔2019〕1号),责令你单位为李定坤等17名员工向益阳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保补缴手续,并为其补缴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共计735476.02元,其中养老保险费680583.85元,滞纳金54892.17元。在规定期限内你单位未改正。2019年1月28日,在我局依法向你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2019〕1号﹚后,你单位陈述了现企业经营困难,正在向市国资委申请返还为原益阳苎麻纺织印染厂改制时垫付的449万元本(息)资金,到位后及时为员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我局对你单位的意见及时给予了回复。

以上违法行为有益阳市社会劳动保险处为李定坤等17名员工核算的基本养老保险补缴费、我局对法定代表人和劳动者代表询问笔录,《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益人社监令字〔2019〕1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益人社监告字〔2019〕1号)、送达回执及影像资料为证。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湖南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二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理决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益阳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李定坤等17名员工办理补保补缴手续,并为其补缴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具体补缴费用见附表),金额共计735476.02元,其中养老保险费680583.85元,滞纳金54892.17元(滞纳金缴纳标准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并将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理决定,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如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湖南益鑫泰麻业纺织服饰有限公司欠费明细表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4日

附件

湖南益鑫泰麻业纺织服饰有限公司欠费明细表

序号

缴费人员

欠费月份

欠缴本金

(元)

欠缴滞纳金(元)

合计(元)

备注

1

胡资生

2015.1-2018.12

170560

14766.57

185326.57

2

何立明

2015.1-2018.12

40484.8

3589.41

44074.21

3

熊曙亮

2015.1-2018.12

40484.8

3589.41

44074.21

4

苏庆言

2015.1-2018.12

44608

3862.04

48470.03

5

杨建华

2015.1-2017.3

25330

922.59

26252.59

6

邹学运

2015.1-2018.12

40484.8

3589.41

44074.21

7

秦建军

2015.1-2017.12

30246.4

2728.96

32975.36

8

李伟雄

2015.1-2018.12

34629.6

3083.94

37713.54

9

黄丽

2015.1-2018.12

34629.6

3083.94

37713.54

10

万建文

2015.1-2018.12

34629.6

3083.94

37713.54

11

陈德初

2015.1-2018.12

34629.6

3083.94

37713.54

12

余叶林

2015.1-2018.12

34629.6

3083.94

37713.54

13

肖志军

2015.1-2018.12

34629.6

3083.94

37713.54

14

李定坤

2015.1-2018.12

34629.6

3083.94

37713.54

15

王铮

2015.1-2016.4

11172

11172

16

杨子烨

2015.1-2016.12

17036.4

17036.4

17

郭继然

2015.1-2017.1

17769.45

256.20

18025.65

合计

680583.85

54892.17

735476.0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