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人社发〔2016〕2号 关于“全市十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1-19 00:00 作者: 来源:黄雅倩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全市十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

典型案例的通报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入刑。几年来,我市人社、公安部门积极协作,联合执法,严格依法查处欠薪犯罪案件,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劳有所得的合法权益,有效地震慑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治理欠薪从行政治理逐步走向法治治理新阶段。为警示和预防欠薪犯罪,现面向全市通报十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一、桃江玉潭实验学校工程项目实际承包人陈某三、吴某华恶意拖欠工资案2013829日,吴某光等数十人在县政府上访,称承包人陈某三、吴某华在桃江玉潭实验学校工地拖欠20123—8月工资数百万元。桃江县劳动监察局迅速立案查处。经查,陈某三、吴某华以湖南石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承建桃江玉潭实验学校综合楼、一教学楼,20123—8月,聘请吴某光等181人施工,期间拖欠民工工资337.13万元。20139月,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向该公司及陈某三、吴某华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支付工资。吴某华于1011日支付工资84.55万元,余下252.58万元二人以合同纠纷为由拒绝支付并逃匿。1016日,桃江县人社部门依法将此案移交至桃江县公安机关。12月下旬,公安机关将吴某华、陈某三相继抓捕归案。201413日,剩余工资全部支付到位。

二、益阳市朝阳泉香园酒楼负责人徐某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益阳市朝阳泉香园海鲜酒楼负责人徐某珂自20154月至5月拖欠肖某洋等32名员工工资16.0372万元。2015519日起,该酒楼关门停业,徐某珂不见踪迹,电话无人接听。2015610日,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徐某珂作出《限期改正指令书》,在酒楼经营场所进行了张贴并采用拍照、录像的方式予以记录,徐珂仍拒不支付。201573日,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市公安机关。通过网上追逃,徐某珂在广州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随即羁押回益阳,目前,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

三、桃江县金沙洲砖厂承包人王某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121126日,文某安等民工向桃江县劳动监察局投诉王某华拖欠工资逃匿。经查,王某华于2010220日与金沙洲砖厂签订了三年期红砖生产劳务合同,聘请文某安等27人工作,共计拖欠10月、11月工资4.5437万元。砖厂已按合同支付合同款。2012125日,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金沙洲砖厂及王某华发出了《限期改正指令书》,并在生产场所张贴,王某华始终逃匿拒不支付工资。201318日,桃江县人社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县公安局。528日,公安机关将王某华从长沙抓捕归案,所欠工资得以解决。201436日,王某华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桃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四、奥百奥特莱斯商贸有限公司张某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曹某等36名员工20147月至20149月在益阳市奥百奥特莱斯商贸有限公司工作,公司经营者张某志拖欠工资共计17.0686万元。201410月起,公司停止营业,张某志始终拒接电话,无法联系。20141119,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限期改正指令书》,并通过在生产经营场所张贴予以记录,张某志仍拒不支付工资。2014122日,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后,对张某志进行了网上追逃。2015226日,张某志委托律师支付了全部工资。该案现已移送司法机关,正在审理之中。

五、长沙迅博建材有限公司包工头熊某喜恶意拖欠工资案2014124日,湖南省沅江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到王某湘等27位农民工的投诉称,在该市瑞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东方名居小区工程施工期间,被承包方长沙迅博建材有限公司包工头熊某喜拖欠工资。经查,熊某喜承认拖欠该项目农民工工资51.275万元的事实,而瑞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向熊某喜支付工程款106万元用于支付民工工资的凭证。201412月17日,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熊某喜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但熊某喜未履行支付义务并失联。20141225日,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将该案移送沅江市公安局,沅江公安机关对熊某喜进行网上追逃并成功抓获。之后,熊某多方筹资足额支付了所欠民工工资。

六、桃江县汇丰木业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13221日,李某武等75人向桃江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称,桃江县汇丰木业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老板不见了。经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某良,拖欠李某武等75名员工20124月至8月工资共计27.37万元。411日,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并在生产场所张贴,该公司逾期仍不支付,法人李某良逃匿。2013610日,桃江县人社部门依法将该案移交县公安局。75日,公安机关将李某良从贵州抓捕归案,所欠工资得以支付。20145 14日,李某良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桃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七、安化县星鑫烟花爆竹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2015624日,安化县劳动监察局接到王某圣等人投诉称,安化县星鑫烟花爆竹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工资30余万元。经查实,安化县星鑫烟花爆竹股份有限公司租用金塔烟花厂(原法人代表为彭志惠)的设备进行生产加工,并聘用被租厂的员工,由星鑫公司发放劳动报酬,共拖欠20154月至640名员工工资32.0891万元。2015817日,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安化县星鑫烟花爆竹股份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其法人代表周某辉以种种理由推诿拒绝整改。201598日,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到安化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及时立案受理并启动调查。2015921日,迫于法律威严,公司迅速将所欠劳动报酬支付完毕。

八、彭某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逃匿案2015910日,张某亮等3名农民工到桃江县劳动监察局投诉称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及承包人彭海刚拖欠工资且已逃匿。经查,承包人彭某刚与十五局二公司签订了承包合同,承建铁路护坡等工作,20146—20158月,聘请张某亮等3人工作,期间仅支付基本生活费,拖欠三人工资11.34万元,十五局二公司已经按合同约定超额支付工程款。915日,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十五局二公司及彭某刚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并以邮件、电话、短信等形式联系,彭某刚始终逃匿拒不支付。922日,桃江县人社局将该案移送县公安局。1011日,公安机关将彭某刚从四川抓捕归案,彭某刚才支付了所欠工资。目前,彭某刚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正取保候审。

九、蒋某兵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137月至20151月,珠海湘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益阳承揽一住宅楼装修项目中,拖欠吴某波等13名农民工工资16.8万元,公司负责人蒋某兵失联。2015420日,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蒋某兵作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在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了张贴并采用拍照的方式予以记录,蒋某兵仍未支付。2015514日,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市公安机关。公安部门介入并在网上通缉后,蒋某兵向民工付清了所欠工资。

十、安化县莲馨交苑项目承包人朱某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014121日,民工戴某芳、杨某永等人向安化县劳动监察局投诉,浙江华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朱某华拖欠20多名员工85万元工资。立案后,县劳动监察局迅速开展调查。经查实,浙江华厦建设集团承建安化县莲馨交苑项目,将该项目主体结构砼浇筑、二次结构、以及砌体分项工程承包给朱某华施工。根据合同,浙江华厦建设集团应付工程进度款313万元给承包人朱某华,其中,朱某华授权委托王某明领取工程款278.54万元,其余30万元因部分员工上访由县清欠办协调已直接支付。但拖欠24名员工工资85万元。经多次电话联系,朱某华均拒绝接受调查。2014125日,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朱某华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其并未支付并失联逃匿。逾期,县人社局将此案依法移送县公安局。201425日,公安机关对朱某华网上追逃。201434日,朱某华从浙江抓获归案,所欠工资得以支付。该案已进入司法审理,朱某华取保候审。

希望全市广大用人单位引以为戒,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切勿触碰法律的高压线,让劳有所得真正落到实处。同时,也希望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公安机关继续加强协作,紧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进一步加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打击力度,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公安局                              

                                     2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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