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市集中整治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31 00:00 作者: 来源:龚正平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四风”十一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群发〔2014〕42号)要求,现就第四个问题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制定并印发《益阳市集中整治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益阳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2、建设领域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表;

  3、集中整治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汇总表。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公安局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7月30日

  抄送:中共益阳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共益阳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十七督导组。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31日印发

  附件1

  益阳市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

  问题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中共益阳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四风”十一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群发〔2014〕42号)精神,针对第四个问题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该问题在建设、交通领域易发多发的实际,为防范秋季开学前农民工讨要工资问题的集中爆发,维护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报酬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本次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惩治建设交通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确保2014年秋季开学前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有效化解劳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成立益阳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肖立平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阳腾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克良 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臧芳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正才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田建强 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局局长(13508406196)

  苏建罗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18807372666)

  周黎辉市住建局监管站站长(13973771966)

  戴佩云市交通运输局基本建设科科长(13511123857)

  举报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6503180

  市公安局:18807372666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3973771966

  市交通运输局:420862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田建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人社局。各区县(市)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三、整治重点

  整治的重点领域:建设交通领域在建工程项目施工企业。整治的重点内容: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问题、企业经营者或包工头欠薪逃逸的问题。

  四、时间步骤

  这次专项行动从2014年8月1日开始,9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开展自查(2014年8月1日至10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劳动法律法规宣传,与此同时,督促在建项目施工企业领取和填写《建设领域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表于8月1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世纪大厦410室)、行业主管部门。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集中整治(2014年8月11日至31日)。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责令未开展自查的施工企业进行自查,进入施工场地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依法予以查处。市领导小组将适时派出联合督查组赴各区县(市)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梳理总结、分析提高(2014年9月1日至15日)。梳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同时,积极探索和完善预防、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稳定问题。集中整治和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我市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四风”十一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之一。在秋季开学前就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开展专项行动,是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益群发〔2014〕42号文件精神的实际行动。各级各成员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分工协作,联合行动。专项行动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开展联合检查、专项执法。行动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专项检查工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处理(罚)或移送案件。市公安局负责处理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牵头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的全程监管,妥善做好支付清欠、问题处理、源头防范等工作。

  (三)履职尽责,严格执法。本次专项检查时间短、任务重,各成员单位要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集中精力开展好专项行动。对发现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各部门要对照各自分工,快速介入、快速处置、快速化解。住建、交通部门应迅速协调处理,人社部门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及时立案查处,公安机关应及时受理查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形成震慑,确保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从快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交司法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四)总结经验,形成机制。专项行动之后,要认真总结部门合作、联合行动的经验做法,着力从加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工程竣工验收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审核把关、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发放、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同处理等制度,积极探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源头治理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努力建设“无欠薪”城市。对专项行动中总结出来的好典型、好做法、好效果,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反馈。9月15前,各区县(市)人社局要将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典型案例查处情况的电子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yysldjcj@126.com),以汇总报送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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