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劳动者维权小常识》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4-02-21 00:00 作者: 来源:龚正平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劳动者维权小常识》温馨提示
一、您的权利知多少?
    1 、您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您的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2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1)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您每月支付二倍工资。(2)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您收取定金、押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3)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3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向您支付工资。
(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2)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支付给您本人。(3)用人单位可直接支付工资,也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4)工资按月支付。(5)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您的工资。(6)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 、用人单位安排您加班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1)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该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2)正常工作日安排您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向您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资报酬。(3)休息日(星期六、日)安排您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4)法定休假日安排您工作,不管安不安排您补休,用人单位都应当向您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 、用人单位应当为您申请办理 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您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其中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6 、您可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通知解除和告知解除。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非请示或申请)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在试用期内,只须提前3日告知用人单位,就可解除劳动合同。(2)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您的利益的;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您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您的权利的。(3)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您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您人身安全的,您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7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您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见《劳动合同法》第46条。(2)经济补偿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8 、您依法享有的休息休假权利。
(1)法定节假日休假。(2)带薪年休假。(3)病假。(4)产假。(5)社会活动请假。
二、维权小常识
    1 、擦亮眼睛,掌握用人单位的情况。 一要了解基本信息,对用人单位的准确名称和地点、是否是工商税务登记的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电话等要心中有数。二要尽可能了解到用人单位的诚信情况,看看是否有拖欠工资、不为员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建筑领域农民工还应了解到所从事建筑项目是否缴存农民工保障金。
    2 、留个心眼,掌握自己工作的凭证。 一是掌握能确认劳动关系的凭证,如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工作证、服务证、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二是要掌握好维权证据,如用人单位所立欠条、加班加点记录等。
3 、依靠法律,掌握正确维权的途径。 少数劳动者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不知所措,方法失当,甚至聚众滋事、非法上访、恶意讨薪、违法蛮干,这是不行的。其实目的是解决问题,维权路子要走正确:第一,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第二,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益阳市劳动监察局投诉电话:6503180,12333;第三,申请司法援助。
 
                                               
                                                 益阳市劳动监察局
                                                  2014 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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