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劳动监察局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公开信
发布时间:2014-02-21 00:00 作者: 来源:龚正平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劳动监察局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公开信
(2014年2月10日)
 
致全市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
新年好!策马迎春、春风送暖。值此马年新春“春风行动”大型专场招聘会之机,益阳市劳动监察局向您温馨提示: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既是用人单位加快发展的重要基石,也是广大劳动者的迫切需要,还是建设丽都益阳的有力支持。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摆在突出位置,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较好地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保持了全市劳动关系的整体和谐稳定。但是,仍有少数用人单位特别是使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建筑施工、餐饮业等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包括农民工工资支付也还存在拖欠、逃逸等现象。这既影响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也影响全市社会大局的稳定和益阳经济社会的发展。
用人单位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与责任主体。希望广大用人单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现温馨提示切实做到“八要”:一要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二要依法足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三要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保证职工休息休假;四要遵守益阳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发放劳动者工资与报酬。要求有职工本人签字的工资表、考勤表以及职工花名册等基础资料,且至少保存二年;五要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六要遵守女职工、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规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七要依法制订和完善单位的规章制度,并将规章制度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八要积极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进行执法检查与执法行为。
广大劳动者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主体。希望广大劳动者努力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自我保护与维权意识,通过正当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是可通过工会等组织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二是可向属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我们将依法调查、处理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坚决打击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市、县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中心将畅通绿色通道(益阳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中心:6503180、12333,益阳大道1089号世纪大厦409;赫山区劳动监察大队:4430055;资阳区劳动监察大队:2626853;安化县劳动监察局:7822110;桃江县劳动监察局:8887660;沅江市劳动监察大队:2734111;南县劳动监察大队:5221631;大通湖区劳动监察大队:5661678),也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三是可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
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用人单位、劳动者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新的一年,必将在全市形成企业依法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全社会尊重劳动和保障劳有所得的良好氛围,形成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和谐劳动关系新局面,为建设我们的幸福美好家园、加快建设丽都益阳和区域性生态中心城市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最后,在已经到来的2014年里,祝各用人单位事业兴旺、财源广进!祝广大劳动者马年吉祥、收入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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