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湖南湘诚劳务有限公司益阳市高新区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5-09-03 16:18 作者: 来源:益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湖南湘诚劳务有限公司益阳市高新区分公司:

  本委受理罗新军诉与你单位工伤待遇支付争议一案(益劳人仲案字[2025]第113号),现已裁决结案。因无法通过现场送达、邮寄送达等形式送达裁决文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送达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裁决结果如下:

  一、确认被申请人湖南湘诚劳务有限公司益阳市高新区分公司与申请人罗新军之间的劳动关系于2023年7月15日解除;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伤保险待遇共计壹拾陆万捌仟壹佰玖拾贰元整(¥168192),限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特此公告。

  益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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