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有关知识解答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人事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益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情况:益阳市市本级、南县、沅江市、桃江县、安化县、赫山区、资阳区、大通湖管理区设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内设或下属二级机构,同时也是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承办工作和其它日常事务。
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
1、企业、个体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团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2、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3、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理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理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四、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一年,人事争议仲裁申请时效期为六十日。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五、劳动人事仲裁收费问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案件不收费。劳动仲裁案件上诉到人民法院,案件受理费为10元。
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规定:
1、提交书面申请。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在法定时效内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是不予受理的决定。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5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仲裁庭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进行开庭审理。仲裁庭在开庭前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4、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同意见必须如实笔录。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5、归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终结后,应将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案卷材料,按类别或时间顺序排列,装订成册,立卷归档。
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审理期限:
劳动争议:法定时限是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审理终结;如果存在案情复杂等特殊情况的,经报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15日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存在影响案件审理的客观情况的,则案件审理亦可能中止,待影响案件审理的客观因素消除后,再恢复审理,中止期间不计入审限。
人事争议:法定时限是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审理终结;如果存在案情复杂等特殊情况的,经报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30日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存在影响案件审理的客观情况的,则案件审理亦可能中止,待影响案件审理的客观因素消除后,再恢复审理,中止期间不计入审限。
八、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原籍、现住址、联系电话、确认无误的通讯地址;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地址和联系电话)、具体的仲裁请求及金额、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申请人应当提供经确认无误的通讯地址作为仲裁文书送达地址,如地址变更的须及时书面告知仲裁委员会。因申请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仲裁机构、申请人本人或者申请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仲裁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申请书及证据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如有代笔人需注明)。
2、其它材料:
①劳动者申诉用人单位:(A)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B)如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需提交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C)被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供“企业注册资料”原件一份(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经济信息中心查询);(D)被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登记资料”原件一份(向市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查询)(E)被申请人为其他单位的:需提供其管理机构出具的“登记资料”一份(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②用人单位申诉劳动者:(A)提交《营业执照》(副本);(B)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C)授权委托书;(D)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九、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可否受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存在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都视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当依法对其申请进行相应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若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的,劳动人事争议由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此外,对于一些特殊重大案件,上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对下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案件进行提审。
有关本市市本级与区、县(市)的管辖分工参见《益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须知》。
十一、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如何执行: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这些文书规定的期限履行。其次,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流程图
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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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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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当事双方送达有关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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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辩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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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答辩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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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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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可延长15日,集体争议案件在规定时间内加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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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委托鉴定、延误送达、移送管辖、案件
排期及等待工伤复议、诉讼、评残结论等事
由的,中止审理,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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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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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调解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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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的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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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终局裁决或非终局裁决
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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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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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人事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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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在10日内向仲裁庭提交答辩书及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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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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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