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7-11-10 14:47 作者: 来源:益阳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市本级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

2、《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0号 )

二、申领对象和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同一证书已享受由就业专项资金补助的岗位技能培训补贴的不能申请。

三、办理需提交的材料

(一) 在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二) 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 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四) 本人社会保障(银行)卡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申报→审核→公示→发放

五、办理时间

每季度申报一次,受理时间为每年3、6、9、12月的前10天,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益阳市世纪大厦行政楼1617办公室

联系电话:4225264、423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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