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劳动能力鉴定
二、申报地点:世纪大厦17楼1720办公室
三、经办单位: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四、办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社部、国家卫计委第21号令)、《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第267号令)、湘劳(1996)282号文件、湘人发〔1996〕63号文件、湘人发〔1996〕107号文件、湘人险〔1992〕75号文件。
五、办理条件:
1.职工受伤经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益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复查鉴定可由工伤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后(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
3.因病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交市本级、各区县市社会养老保险、工资福利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委托函。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六、申请材料:见附件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及该表背面规定提交的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医疗技术鉴定结论表》。
七、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到世纪大厦17楼1720办公室领取申请表格或在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材料见附件);
2.受理申请,资料不全时,一次性告知补齐;
3.组织医疗技术鉴定;
4.根据医疗技术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5.送达结论。
八、办理时限:从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可以延长30日。
九、咨询渠道:http://rsj.yiyang.gov.cn/rsj/index.htm 0737-6501451
十、投诉举报:http://rsj.yiyang.gov.cn/rsj/index.htm 0737-6501465
十一、流程图:附后
附件(一):
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资料
1、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
2、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张;
3、填写《益阳市初次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表》、《益阳市初次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医疗技术鉴定结论表》(表格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领取或在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
4、提交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门诊病历、近期出院记录、X光片、B超、MRI等检查结果;职业病应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5、提交相片1张(1寸彩色照)。
附件(二):
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资料
1、市局养老保险科或区县人社局工资福利股委托劳动能力鉴定函;
2、病退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张;
3、填写《益阳市初次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表》、《益阳市初次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医疗技术鉴定结论表》(表格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领取或在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
4、提交职工因病医疗的有关资料(门诊病历、既往及近期出院记录、X光片、B超、MRI、生化等检查结果,癌症患者需提供病理检查报告单);
5、提交相片1张(1寸彩色照)。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作流程图 经办单位:工伤保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