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16 16:20 作者: 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湘人社函[2011]207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

二、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湖南省合格标准均为50分。

三、根据人社厅发[2011]52号精神,全国通用标准60分和省内合格标准50分在评聘相应级别的职称时有效。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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