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在全市率先开展补充工亡保险工作
发布时间:2019-09-11 17:30 作者: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桃江县工伤保险所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签订的首份补充工伤保险(工亡人员待遇)合作协议书正式生效,这也是该县在全市率先开展补充工亡保险。

补充工伤保险(工亡人员待遇)是指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投保人,针对本地区的参保职工因工作原因造成死亡,且经工伤保险行政部门进行了工亡认定的,由承保机构商业保险公司协助进行调查、核算并支付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实现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一种新型保险方式。

“在目前政府部门购买服务的大背景下,我县通过引进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协助进行工伤认定,既能够依靠保险公司网点和专业优势,有效解决人员不足,提高行政效能,又能通过建立盈亏调节机制,实现风险共担,保障基金安全”该所负责人在谈到开展补充工亡保险的优势时如此说到。

据悉,开展补充工工伤保险(工亡人员待遇)在株洲攸县、茶陵和娄底新化、怀化等地都已成功开展多年。(桃江县人社局  吴江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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