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人社:劳动仲裁高效便民促调解
发布时间:2018-05-23 15:50 作者: 来源:益阳门户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18年5月7日,某建筑公司员工王某因在工作中受伤后,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待遇产生纠纷,以“请求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经济补偿金等”为诉求向赫山区仲裁院提起劳动仲裁。此前,因当事人对用人单位存在顾虑,及对法律知识缺乏了解,虽经仲裁员的多次沟通联系,但对方仍拒绝调解。本着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开庭当天仲裁院工作人员再次向当事人和用人单位细致讲解此案涉及的相关法律,并尊重职工自主选择解决方案的权利。5月22日上午,在仲裁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促成当事双方和解,公司一次性补偿王某工伤待遇共计78000元。

仲裁院的又一次成功调解,在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龙晓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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