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底前养老金上调红利将“入袋”
发布时间:2019-07-18 16:20 作者: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近期,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 2019 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34 号),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将再次增加调整。

今年调整退休待遇,是2005年以来连续第15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也是继2016年之后连续第4年统一安排、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对拉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促进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这次调整严格遵循了“多缴多得”与“长缴多得”的公平原则。对于个人而言,由于缴费年限或者工作年限不同,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每个人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会因此有些差异。从整体来看,我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月人均养老金分别增加150元和167元左右,全市有近25万余名企业退休人员和4.9万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将享受上调红利。

调整范围: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

调整办法: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调整标准:(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 50 元。(二)挂钩调整。在定额调整基础上,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 1 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 3 元,缴费年限不满 1年的记为 1 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对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38 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 2018 年 12 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 2.7%。原因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定额调和整挂钩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 140 元的,按 140 元调整增加。(三)倾斜调整。在定额调和整挂钩调整基础上,对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年满 70 周岁以上(含 70 周岁)至 80 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20 元;对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年满 80 周岁以上(含80 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30 元。同时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和艰苦边远地区人员,继续按照规定予以倾斜,落实相关解困标准。

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退休人员热切期盼。为确保迅速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退休人员的关怀落到实处,尽快尽早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每一位退休人员手中,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将这次调整待遇当作目前重中之重的核心工作,正全力以赴组织实施。据悉,7月底前,1至6月份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和当月正常发放的基本养老金,将及时足额发放到每位退休人员手中,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胡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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