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平凡岗位,用心凸显不凡
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优秀共产党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庭长谢志飞
发布时间:2019-07-11 11:22 作者: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谢志飞,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益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庭长。从事仲裁工作12年以来,4次获得“优秀党员”、3次获得“优秀岗位”的嘉奖。在窗口服务岗位上,能够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处处发挥党员先进模范作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热心服务群众,获得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12年岁月如歌,每一个案件裁决、调解,是汗水和真情的谱写,长期浸润于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纠纷及对劳动争议法律行规的运用,具备了一名仲裁工作者的优良品质,以自己的言行全心全意服务在平凡的仲裁工作岗位上。  

作为一名窗口服务工作者,他党性观念强,与局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工作认真负责,在本职工作中积极发挥了党员的模范作用,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参与支部组织的各种学习和活动,时刻领会上级传达的文件精神,努力学习好业务知识,理论联系实践,争取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近年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的工作量不断增加,但他在工作中能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开拓进取,以勇挑重担的精神风貌投入到工作中,熟练运用掌握的劳动法律法规,耐心帮助来访人员分析问题,细致做好群众所提问题的宣传解释,坚持原则、把握尺度,热心为劳资双方服务。工作期间,共处理进入程序的案件达525件,裁决结案208件,调解结案317件,案件调解率达到60%以上,年终结案率达到99%以上,并在平时工作中,处理案外调解案件达200余件。在处理案件过程中,秉承“调解为主”的办案思想,构建立案前调解、开庭前调解、开庭调解、开庭后调解“四位一体”的调解体系,灵活运用调解方式;其次,开通劳动人事争议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加班熟悉案情和起草法律文书,确保案件能在法定时限内结案,使劳动者尽快得到补偿、用人单位也及时解决问题,实现了仲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另外,对可能引发矛盾甚至群体性事件的问题,他坚持做到未雨绸缪,立足早发现、早处理,及时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让广大群众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急百姓之所急,想百姓之所想”,是谢志飞办案过程中所遵循的原则。近几年,在处理的几百起案件中,工伤案件始终居高不下,而工伤争议案件的劳动者也是最让人心痛的人群,意外的人身伤害给劳动者造成生理的痛苦及劳动能力的折扣,也给用人单位增加意外的损失,所以,在处理这方面的案件,只能积极建议双方履行调解程序。但调解工作很艰难,他就不断采取各种方式与双方协调,帮助用人单位分析成败厉害,反复宣讲法律法规,使之双方达成和解,赢得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不少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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