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8-12-14 09:33 作者: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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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退休时符合在市本级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当前因生活困难而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助保贷款。” 12月13日,由市委法治办组织在秀峰公园西大门广场开展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现场,我局工作人员耐心地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讲解社会保险政策。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宪法第五次修改后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的头一年。为做好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委法治办分别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益阳市城区法治宣传活动方案》,组织各区县(市)相关部门和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益单位开展了法治宣传系列活动。12月4日,我局作为第一宣传分队牵头单位,组织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5个市直单位在秀峰公园西大门进行了法治宣传。在人社局宣传点上,局法规科、市社会劳动保险处、市劳动监察局等机构工作人员采取设立展板、发放资料、提供咨询等方式,面向群众广泛宣传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

围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主题,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前后,我局由法规科牵头,先后组织开展了“送法上门”、招聘会宣传、宪法日宣讲等法治宣传活动,共印发资料8000余份,接受咨询290余人次。(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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