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4-28 15:18 作者: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一、基本情况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等工作。

2018年局机关内设行政科室21个,局直属二级单位14个,其中副处级事业单位7个: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处、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市社会劳动保险处、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正科级事业单位7个:市劳动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中心、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市人民武装干部培训中心、市人社局高新区分局。全局系统核定编制228个,共有在职干职工236人,离休3人,退休111人,遗孀3人。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18年收入6653.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31.35万元(含代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1126.84万元),其他资金收入122.38万元。

2018年支出6309.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138.40万元(含代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1126.84万元),其他资金支出171.53万元。经费支出具体明细为:工资福利支出2760.26万元,占总支出的43.74% ;商品和服务支出1665.49万元,占总支出的26.3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9.2万元,占总支出的10.76% ;代发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1126.84万元,占总支出的17.86%;其他资本性支出78.14万元,占总支出的1.24%。

2018年结转结余574.93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预决算公开情况

2017年部门决算和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通过市财政局审核后,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在市财政局网站和我局网站上及时进行了公开。其中2018年1月29日和2月2日在我局网站和市财政局网站上公开了2018年部门预算, 7月30日公开了2017年部门决算,增强了预决算执行的透明度。

2、“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18年我部门在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同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成效显著。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83.69万元,占年初预算177.9万元的47.04%,较上年大幅减少。其中:公务接待费59.62万元,占年初预算139.9万元的42.62%;因公出国(境)费5.69万元,占年初预算10万元的56.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38万元,占年初预算28万元的65.64%。

3、资产管理情况

2018年我部门流动资产900.08万元,非流动资产为9972.32万元。为加强管理,我部门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完善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的实物管理和会计账目分科室、分人进行管理,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4、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部门成立了内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完成了 2018年内部控制报告。在内控管理方面,我部门严格执行执行上级和财政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完善了业务操作流程,坚持“先预算、后支出”,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通过排查廉政风险点,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三)部门整体支出实施情况分析

2018年我部门年初结转结余231.13万元,当年收入6653.73万元,支出6309.93万元(其中应财政要求,我部门代发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1126.84万元,均列入了局机关当年收支),年末结转结余574.93万元。

从整体支出情况来看,我部门严格按照财政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制度,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年初预算集中管理和使用各项经费,大额资金支出由集体研究决定,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在资金的管理上,严格执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严格按财政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资金。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绩效管理工作安排和益阳市财政局(益财绩【2019】72号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我局2018年度绩效工作进行评价。

绩效评价目的:按照年初绩效评估指标,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内控机制,合理分配人、财、物,完成部门职能目标,实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评价小组。成立了由局办公室、人事科、机关纪委、机关党委、行政审批改革科、法治科、规划财务科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2、收集查阅资料。评价小组收集了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计划等各种资料,要求评价单位填报相关数据,询问有关情况。

3、归纳汇总审核。评价小组对收集的各种资料和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数据进行核实,确保资料真实可信、准确无误。

4、形成评价结论。评价小组通过对资料分类整理和分析,按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进行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我部门2018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大力强化目标管理,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努力践行“引才惠民、聚力创新、公道廉洁、奉献和谐”的益阳人社精神,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已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开创了新时代全市人社工作新局面。

1、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成效。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第一位的工作,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制定出台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做好稳就业各项工作,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就业态势稳中向好。一是重点群体就业全面推进。全面完成安化、桃江矿山企业去产能职工安置任务1134人,稳妥推进洞庭湖造纸行业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零就业家庭和纯农户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实现动态“双清零”。2018年失业人员再就业18369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5228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2.1%和104.6%。二是稳定企业用工工作扎实有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益阳市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积极做好稳定用工工作。市本级每年安排200万元企业用工服务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就业援助、春风行动、发布招工信息、开拓建立市外人力资源输入基地工作、人力资源交流活动和人力资源数据调查、录入等工作;建立了企业用工奖励制度,凡为全市各类企业引进技能型人才、高校毕业生、城乡劳动力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劳务经纪人等人员,由企业所在地财政分别给予300-800元/人不等的用工奖励;建立“益阳市劳动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智能人岗匹配,降低招聘成本,提升服务效率,并安排专门经费对劳动力信息资源采集人给予补助;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且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不仅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一次性岗位补贴,还将被认定为“益阳市就业扶贫基地”“爱心企业”,给予3-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18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34511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1.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为近年来最低水平。三是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深入实施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积极开展创新创业系列活动,不断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支持各类群体创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2018年全市创业带动城乡就业40728人,带动城镇就业20758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156.7%、159.7%。四是职业培训工作有力开展。扎实开展各类技能培训,突出抓好了农民工和贫困家庭“两后生”就业技能培训,劳动者素质得到提升,就业质量逐步提高。2018年全市已完成各类职业培训46383人次。五是就业公共服务不断加强。在全省率先启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在2014年全面完成乡镇(街道)、社区平台建设的基础上,2018年完成992个村级平台建设,市县乡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体系基本建成。大力推进业务职能下移,人社城区“一刻钟”服务圈、农村“半小时”服务圈初具雏形,真正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积极推进“互联网+人社政务服务”,111项人社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其中55项依申请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一次办”。精心组织实施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企业专场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全市共举办招聘会60场,提供岗位6.22万个,达成就业意向2.56万人。

2、社保体系建设取得新发展。五大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870万人次,全年共征缴各项社保基金88亿元,支出社会保险待遇113亿元,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一是有序推进社保各项改革。积极主动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有关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市本级企业养老保险“助保工程”成效明显,先后为296名助保对象发放贷款58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制度全面启动实施,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医保异地直接结算不断完善,实现了以登记备案为入口、出院结算为出口的“信息流、业务流、资金流”全程线上流转。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全市范围内实现了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结合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为补充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统一资金管理、统一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全面完成,机关和参公单位公职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持续推进。二是不断提升社保待遇水平。全市连续14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水平增长到目前的2137元,同步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到103元;职工和居民医保政策项目内报销比例不断提高,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分娩医疗费实现全免费,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的85%,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显著提升。三是努力减轻企业参保负担。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由20%降为19%,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就市本级企业社保,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570.8万元。建立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浮动机制,做得好的企业可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向下浮动至80%、50%。2018年来,市本级先后通过了众旺公交公司、科力远、湘运集团等10家企业下调工伤保险费率的申请,为企业减轻参保负担50余万元。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该补贴可用于用人单位开展职工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岗位补贴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2016年启动以来,全市共发放稳岗补贴资金644万元,惠及企业67家,涉及新材料、新能源、信息技术、医疗卫生等多个行业。去年10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过渡试点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68号),试点审批权限下放各参保地人民政府,试点门槛降低,不受用工规模和参保缴费率的条件限制,2000人以下的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14%起步,2000人(含)以上的从12%起步,每年递增1个百分点,逐步过渡到全省统一费率。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及时下发《益阳市企业养老保险费率过渡试点工作审批流程》,并召开高新区参保企业养老保险工作联系会,鼓励引导园区企业尽早申报尽早享受优惠。

3、人事人才工作取得新进展。深入实施“十百千万”人才工程,公务员考录621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111人,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22人,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团队)7个,培养高技能人才809人。引进国外智力项目11项,引进外国专家12人。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协助1家企业成功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协作研发中心。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下发《益阳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意见》,将中小学系列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区县(市),2018年评选高级职称1063人,中级职称1277人。组织参加湖南技能大赛,获得市州团体二等奖,其中时装技术比赛包揽前四名。参加2018年湖南技能大赛暨第八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湖南选拔赛,荣获团体三等奖。先后组织了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资格等人事考试,参考9107人次,20000科(模块),均顺利完成,未出现任何事故。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继续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组织我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明确市第四人民医院为改革试点医院。承担129名军转干部和21名随调家属的安置任务已经全部完成。

4、和谐劳动关系得到新加强。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共3824家,占总建会企业的91.1%,劳动合同备案、劳务派遣审批等工作有序开展。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乡镇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组织全部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不断提高。2018年全市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3683件,涉案总金额1.8亿元,法定时间结案率90%。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先后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整治、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中心城区综合类用工单位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等活动,为劳动者清欠工资1900多万元。开展拖欠工资诚信体系建设问题专项治理,严格执行红黑名单制度,公布5家A级诚信企业、3家联合惩戒失信企业名单。

5、精准扶贫工作得到新推进。全市人社部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思想,深入贯彻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暨作风建设年动员会议精神,切实打好人社领域精准脱贫攻坚战,取得良好成效。一是扎实开展就业扶贫工作。大力推进劳务协作脱贫,新增9家省就业扶贫基地,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全市新增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230人、完成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4800人、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456人。在省人社厅的全省就业扶贫工作情况通报(三季度)中我市排第1位被评为一类单位。二是认真落实医保扶贫政策。基本医疗待遇提高10个百分点,大病商业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50%,特殊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建档立卡人员的参保款由各区县财政按政策进行补(资)助参保。去年来,实现贫困人口100%参保,实现全市县域内贫困人口“一站式”就医结算服务,贫困人口享受医保扶贫待遇3亿余元。三是切实做好驻村扶贫工作。落实全市精准脱贫百日会战要求,扎实开展万名干部进千村入万户“践行初心使命、真情帮扶脱贫”主题活动,组织专项检查组对村上财务管理混乱、项目建设盲目扩张、基层党建基础薄弱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先后3次召集扶贫后盾单位、龙塘乡、淘金村主要负责人召开脱贫攻坚推进会,积极帮助该村科学推进项目建设、强化债务管理和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每月2次,组织局班子成员等23名帮扶责任人深入村上开展慰问走访,慰问贫困户及村民200余人(次)。今年来共为对口扶贫村安化县龙塘乡淘金村争取扶贫资金234万元,目前,村上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均得到科学规范,“六个一批”、贫困村提升工程、基层党建等工作均得到有序推进,为该村今年顺利脱贫出列奠定了良好基础。

此外,党风廉政、基层党建、法治人社、立项争资等工作也扎实推进,卓有成效。

(二)财政预算绩效履行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2018年我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认真进行了预算编制,并根据下达的部门预算,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对二级单位进行了预算指标分解,以确保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2、执行管理情况:我部门管理制度健全,加强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尽量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各项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付等有关规定执行,预算执行完成和控制较好。

3、支出绩效情况:2018年我部门按照年初工作规划,按时足额发放了干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补贴,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较好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三)财政预算绩效自评结论

按照《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确定的评分细则,通过对各项指标逐一评价,本单位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92.7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执行存在偏差。由于年初预算安排经费不足,本年度许多专项工作需要申请追加预算,导致实际经费支出高于年初预算,预算编制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预算控制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资金支付力度有待加强。本单位2018年末结余较上年有所增加,造成结余的原因:一是受拨款时间影响,财政年底拨入的资金,单位无法在当年使用,造成结转结余;二是受专项资金使用影响,有的项目因周期长,需要1-2年才能完成,有的项目因执行延缓造成资金拨付较预算滞后,造成项目结转。

五、工作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建议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及本部门规划,结合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避免出现预算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情况,进一步提高单位预算执行力度。

(二)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

(三)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资产台账,及时进行资产清理, 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四)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附: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8日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投   入(20分)

目标

设定(5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2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3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预算

配置(15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

4.82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重点支出安排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过             程(30分)

预算

执行

(20分)

预算完成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预算调整率(2分)

1.04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支付进度率(2分)

1.9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结转结余控制率(4分)

0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0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预算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2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1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1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基础信息

完善性(1分)

1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资产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2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2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固定资产

利用率(1分)

1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产   出(30分)

职责

履行

实际完成率(8分)

8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完成及时率(4分)

4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质量达标率(8分)

8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10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效   果(20分)

履职

效益(20分)

经济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社会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5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合   计

9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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