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8-04-28 08:59 作者: 来源:益阳门户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我院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5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益阳仲裁院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劳动争议仲裁中长期规划和政策;组织宣传法律法规和劳动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处理市以上企事业单位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指导各区、县.(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争议专、兼职仲裁员的培训和评聘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它事项。市仲裁院共有内设科室3个,2017年末实有在职干职工9人。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2017年初省财政批复部门预算收入为119.69万元,年底调整预算收入为138.71万元,全年决算收入138.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71万元;2017年实际决算支出138.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0.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7.68万元,年末结余0.43万元。

(二)我院严格遵守中央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等规定,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开展的“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为适应新形势下财务管理工作,我们对现有的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规范和修订,强化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完善了预算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按照新的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支出凭证附件,差旅费报销要求附按审批权限签字的出差审批单,餐费报销要求附用餐审批表或接待公函等。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的改革,在完善报销程序中,严格按照文件所载明的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尽量做到通过公务卡报销,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支出和使用。通过规范管理和内部控制,做到依法依规办事,用制度管人管事,保证了人员和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地防范和杜绝了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2017年部门决算和2018年预算编报通过市财政局审核后,按照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在益阳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增强了预决算执行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购置、使用和处置固定资产。按照财政的统一部署,对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按时优质完成了资产清查工作。对清查核实后的资产,建立健全了账卡,完善资产管理信息,对实物资产实行了条码管理,做到“一物一卡一条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保证合理有效地安排使用资金,2017年我院“三公经费”支出2万元,比上年3.52万元减少1.52万元。2017年以来,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在市人社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目标,以贯彻劳动法律、法规为重点,切实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坚持“三方”协调机制,稳妥处理好劳动争议案件,有效地维护了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关系的和谐, 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3778件(案外调解2957件,仲裁立案处理821件),共涉及劳动者当事人7781人,涉案总金额一亿八千万元,法定时间结案率为95%。其中市本级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218件,涉及劳动者6288人。

在资金使用和监管方面,严格遵守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办事,严把审核监管关。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院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我院认真对照评估指标,对2017年度所有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考评。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对评价指标进行打分并撰写绩效报告。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从经济性来看,我院能够按照预算来抓好成本控制,强化勤俭办事的意识,注重节约开支,年度开支控制在财政规定的范围内。

(二)从效率性来看,我院对所承担的工作能够按照计划的时间把握进度,抓好质量,注重了工作的效率。

(三)从效益性来看,我院能够按照制度和目标来抓好落实,注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从可持续性来看,后续的政策、相关的配套资金、必要的人员机构要继续保持,也可以依据政策的调整适度与部门经费合并,但管理制度要做到与时俱进,相关内容及时补充完善。

四、存在的问题

预算执行存在偏差。由于年初预算安排经费不足,本年度许多专项工作需要申请追加预算,导致实际经费支出高于年初预算,预算编制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

五、下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提高单位预算执行力度。

(二)加强资产管理,做好资产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及时录入更新购置资产,使资产变动情况与信息系统数据一致。

(三)做好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照预算实施政府采购。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投   入(20分)

目标

设定(5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2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3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预算

配置(15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重点支出安排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过             程(30分)

预算

执行

(20分)

预算完成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预算调整率(2分)

1.9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支付进度率(2分)

2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结转结余控制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1.8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预算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2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0.9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1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基础信息

完善性(1分)

1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资产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1.6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1.5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固定资产

利用率(1分)

0.5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产   出(30分)

职责

履行

实际完成率(8分)

8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完成及时率(4分)

4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质量达标率(8分)

8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10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效   果(20分)

履职

效益(20分)

经济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社会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5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合   计

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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