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8-04-28 08:58 作者: 来源:益阳门户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3】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按照按照《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8〕76号)的部署,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自评分96.3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市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和失业保险工作,内设7个科(室)。单位编制20人(其中参公全额事业编制18 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人数18人,其中在职18人,退休9人。

(一)部门整体收支概况

2017年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部门决算收支完成情况。收入:396.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81.86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支出:44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59万元,项目支出36.10万元。年初预算248.39万元,预算完成率100 %,本期结转结余-44.8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8.84万元。

(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整体绩效目标:(一)城镇社区就业服务工作。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下;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3000万元。

(二)农村就业服务工作。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0万人。(其中:全年新增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600人)。

(三)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市共完成各类职业培训45000人。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450人,创业培训6000人。

(四)失业保险工作。全市征缴失业保险费5400万元。全市参保总人数21.5万人。

决算公开:2017年,按照上级的要求,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在益阳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及时、准确地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资产管理: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的管理,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制定了《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等,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对资产登记、领用、销审等手续做了相关规定。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制定了《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等。2017年度“三公经费”5.76万元,与2016年8.39万元同比下降31.35 %。其中:公务车辆运行经费0万元,同比下降2.59万元;公务接待费5.76万元,同比5.80万元下降0.04万元;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近年来,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相继健全并完善了《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内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

整体绩效总目标完成情况:2017年,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扎实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7年,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项目支出36.10万元,主要用于众创空间专项支出,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

从整体情况来看,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基本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年初预算支出24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09万元,项目支出28.30万元,年末决算支出44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59万元,项目支出36.10万元。在支出过程中,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基本支出如“三公经费”等有所下降,项目支出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此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的主要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领导及相关部门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积极整改,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2017年,全市各级就业服务机构深刻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新工作方法,打造工作亮点,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城镇社区就业服务工作。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3.55%;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率100%;累计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66835本;累计认定就业困难人员21649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364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2.78%。

(二)农村就业服务工作。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705万人,为年度目标任务的104%。(其中:全年新增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98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0%)。

(三)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市共完成各类职业培训45698人,为年度目标任务的102%。(其中: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450人,为年度目标的100%;贫困地区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5455人,为年度目标的130%;创业培训6102人,为年度目标的102%)。

(四)失业保险工作。全市征缴失业保险费4622万元,为目标任务的128%。其中市本级征缴1542万元,为目标任务的128.5%。全市参保总人数21.54万人,为目标任务的100%;全市发放失业保险金1945万元,支付医疗保险金354万元。其中市本级发放失业保险金859万元,支付医疗保险金184万元。全市基金滚存结余29985万元,市本级4616万元。

二、主要工作

一)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城乡统筹就业全力推进

1.基层人社平台建设卓有成效。一是乡镇(街道)社区平台建设成果得以巩固。首先是基层平台工作职能不断拓展。其次,基层平台管理日趋规范。第三,村级平台建设开局良好。二是开展了星级平台评选。全市评选乡镇(街道)星级平台15个,社区星级平台25个,平台管理先进区县(市)3个。通过考核和评先,在全市基层平台打造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良好风气,促进全市基层平台管理服务上一个新台阶。

2. 系统开发如期到位。一是完成了《益阳市劳动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二是夯实基础。加强了对区县(市)相关人员统计培训、信息系统操作培训,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数据质量更加准确。

3、政策落实更加到位。一是启动了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申报评审工作。二是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更加规范。下半年公共就业系统增加了创业担保贷款功能模块,及时开展了系统培训,各区县(市)严格按流程办理业务。三是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到位。目前求职补贴发放735人,发放求职补贴58.8万元。

4. 就业扶贫工作稳步推进。一是迅速落实就业扶贫有关政策。成立由市级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领导任成员的的市劳务协作脱贫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就业扶贫工作。二是加强平台建设夯实基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责任人,明确工作任务,保障工作经费,把握时间节点要求,专人负责管理。三是多措并举提升就业扶贫工作成效。根据省厅211号文件要求,建立任务清单、稳岗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就业扶贫的工作对象和工作责任提升工作效率。

二)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突出就业技能培训促实效。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坚持以定单定向培训为主,加强校企合作,加强质量监控,提高培训质量。

2. 建立创新创业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创业培训。一是精心组织全市创业讲师大赛和参加全省讲师复赛。二是严审严查确保培训质量、加强后续服务。三是突出抓好高校创业培训。

三)攻坚克难,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

1.强化征缴。一是规范参保单位的申报登记,采集各单位人员信息,及时建立网络数据库;进一步规范缴费基数,加大失业保险稽核力度,杜绝虚报、谎报、瞒报。二是重点抓好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单位的扩面征缴,将事业单位的失保金纳入财政代扣代缴。三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条例》,针对有缴费能力未缴费或拒缴的单位,采取上门,下发催缴整改通知书,申请行政执法等手段、确保基金应缴尽缴。四是严格贯彻落实湘人社发〔2017〕38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全市失业保险缴费比率从1.5%降至1%。

2.确保发放。一是维护保障失业人员合法权益。各区县(市)根据各自基金的保障能力,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逐步提高。7月份市本级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原来的880元/月.人提高到1088元/月.人。二是继续做好稳岗补贴发放工作。各级经办机构按文件要求受理稳岗补贴申报,对全市24家企业发放了稳岗补贴,发放补贴389.5万元。

3.严格内控管理。一是加强基金监管。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二是优化服务程序,提高服务质量。落实“一事两岗两审”制度,完善相关手续与资料,实现了规范操作,有序管理。三是完善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对失业保险信息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培训;四是认真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对本市62家最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失业动态监测。

四)廉洁高效,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今年,我局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纪律严明、作风正派高素质的就业服务队伍为目标,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2017年我局被湖南省就业服务局授予2017年度全省就业服务工作先进单位、被益阳市委市政府评为2017年度全市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被中国就业促进会评为2017年度全国就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失业保险服务窗口被市人社局评为“优秀服务窗口”称号。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由于人手少,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不熟,特别是缺少信息系统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2、职能不统一,管理不顺畅。工作职能上下不对口,如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有的区县放在人社局,有的在人力资源市场,有的在就业局,管理、指导、考核难度大。

3、职业技能培训整体层次较低,大多是岗前培训和初级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够。

4、失业保险征缴难度大,由于失业保险费率降低,省里下达的征缴任务又增幅较大,导致目标任务的完成比较困难。

五、有关建议

1、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加强对口管理和专业培训,建立失业保险稽核机制。

2、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综合素质和技能培训整体层次。

附件: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2018年4月20日

附件: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益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投   入(20分)

目标

设定(5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2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2.5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预算

配置(15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三公经费”

变动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重点支出安排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过             程(30分)

预算

执行

(20分)

预算完成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预算调整率(2分)

1.5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支付进度率(2分)

1.8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结转结余控制率(4分)

3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1.5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预算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1.5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1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1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基础信息

完善性(1分)

1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资产

管理

(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1.5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2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固定资产

利用率(1分)

1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产   出(30分)

职责

履行

实际完成率(8分)

8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完成及时率(4分)

4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质量达标率(8分)

8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10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效   果(20分)

履职

效益(20分)

经济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社会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生态效益(5分)

5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5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总分

100

100 

96.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